历时三年的《花千骨》侵权《太极熊猫》案今日一审下达。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被告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败诉,判决上述两家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在原告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可或经法院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刊登申明,以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蜗牛数字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判决上述两家公司赔偿蜗牛数字经济损失3000万元。
随着一审判决下达,此案也成为国内游戏行业侵权第一案。
原告蜗牛数字旗下手游产品《太极熊猫》于2014年9月25日上架苹果App Store,并获得媒体和玩家的一致好评,同年11月6日,游戏在iOS、安卓双平台开启测试,获得30余家渠道联合发布。
2015年,蜗牛数字发现成都天象互动研发的手游产品《花千骨》,在内容、玩法等各方面皆与蜗牛数字旗下手游《太极熊猫》极其相似,严重侵犯了《太极熊猫》的知识产权。面对抄袭行为,蜗牛数字动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花千骨》手游开发方天象互动及该手游发行方爱奇艺PPS游戏发出律师函,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法院一审认定:“《花千骨》游戏在游戏玩法规则的特定呈现方式及其选择、安排、组合上整体利用了《太极熊猫》的基本表达,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美术、音乐、动画、文字等一定内容的再创作,侵害了著作权人享有的改编权。”
根据2017年游戏产业报告显示,中国游戏行业已达千亿规模,与此同时,游戏产业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也逐渐加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四次全会后人民大会堂北大厅的“部长通道”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据统计,过去五年,仅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就达到了19万件,年均增长40%,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也由2012年的63分提高到2017年的76分,成效非常显著。”
本次《花千骨》侵权《太极熊猫》案的一审判决也进一步表明,随着大众版权意识的觉醒和法律监管的愈加完善,依靠所谓“像素级”抄袭的侵权行为不仅不再被市场认可,也将面临法律风险。而随着知识产品的保护力度加大,依赖创新的游戏行业也将朝着更健康自律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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